中国大陆
- 一句话
- 可靠的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、盖章效力相同;婚姻、收养、继承等文件除外。
- 法律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,2004 年通过、2005 年 4 月 1 日施行,2015 年、2019 年两次修正。
- 什么时候有效
- 第 14 条:“可靠的电子签名”与手写签名或盖章效力相同。第 13 条,“可靠”要同时满足四点:签名制作数据专属于签署人;签署时只由签署人控制;签署后对签名的改动能被发现;签署后对文件内容和形式的改动能被发现。双方也可以约定使用符合自己约定条件的电子签名。
- 不能电子签
- 涉及婚姻、收养、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文件;停止供水、供热、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文件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。(2019 年修正已删去原来“土地、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”的排除;但办理登记时各地主管部门可能另有手续要求。)
- 要不要同意
- 民事活动中,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(第 3 条)。法律不要求必须用第三方认证机构(CA),但用的话要是依法设立的机构;境外 CA 的证书要经主管部门核准才具有同等效力。
- 对 SignLucid 用户的提醒
- 在中国大陆使用的重要文件(例如要交给大陆机关、法院或银行的),对方常常要求大陆认可的 CA 数字证书或盖章;SignLucid 的签名不是这类证书签名。